1、车辆相撞,要及时报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交警部门的责任,他的认定具有法律效力,在刑事、案件、和民事赔偿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2、依法转弯车辆要避让直行车辆。车辆行驶有三先原则: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
(二)项、第
(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3、右转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具有较大的责任,至少是主要责任,如果另一方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属于正常行驶车辆,转弯车辆就是全责。
4、如果对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上级公安机关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并经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5、建议你及时报警,对责任认定不服的,要在3日内申请复核。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