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叫答辩状,可以写也可以不写,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正常情况下,提交答辩状的被告只有10%左右,为什么
1、反正不影响案件审理;
2、可以在庭审时,对原告发起突然袭击。在民事诉讼中,将状副本送达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便暴露无遗,被告由此充分准备了对付原告的办法,而此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就可以隐瞒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使原告难以做好庭审准备,尤其是被告代理人是律师的,基本采用了庭前不提交书面答辩的诉讼技巧来迷惑原告,并对原告在庭审时突然袭击。这种信息的不对等,导致被告在诉讼策略上占有一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