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两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肯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能够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两方在解决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解决离婚手续。离婚手续解决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两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解决,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能够另一方违背商定为因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有户口迁出要求时,男方请求通常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奏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方户口强制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解决但无就户口迁移进行商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无对钟女方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制迁出女方的户口。
2、对于女方而言,能够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2)另立门户(3)二婚后再迁(4)迁往时常寓居地
3、解决流程: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花费,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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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无解决就须同时在户籍解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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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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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认可迁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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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屋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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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来的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