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限定,因工丧命的能够得到大体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离世,有娃儿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工人因工丧命,其近亲属按照下列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贴金:
(一)丧葬补贴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人本人薪水的肯定比例发给由因工丧命工人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的亲属。准则为:另一半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准则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丧命工人生前的薪水。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限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贴金准则为上2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