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依您所指的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依我理解是指符合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被判处了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