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能退,可与其协商解决。
解析:
1、当大家确定不想使用影楼提供的服务了,如果是网上选择的话,可以先在网上提起退款申请,对方不同意的话,再去影楼当面协商,消费者要拿好当初交钱时的收据以及协议。
2、如果影楼方面有违反协议中的内容条款,这会是大家维权的最有力武器。
而影楼方没有违规,消费者单纯的想取消服务并退款,大家可以适当的让步,要回大部分退款就可以了。
3、另外,如果是已经拍好了照片,但是对照片质量非常不满意想要退款,也要和影楼方面协商。
这种情况下一般是很难退款的,最好的结果是重新拍摄。
当然,如果理性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并且大家的合法权益确实是受到了侵害,可以找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法院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