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正当理由,如结婚,县城户口可迁到乡镇。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县城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所迁入乡镇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