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1、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
2、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如有)。 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若未办过房产证、还贷结束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管处窗口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须带以下资料: 1、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及私章 2、购房合同书(正本) 3、契证有复印件 4、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5、门牌证及复印件 6、结婚证及复印件或未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