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结婚时双方都没有进行婚前检查,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影响夫妻正常生活的性疾病,如果一方影响夫妻正常性生活的疾病属于《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其他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的,符合《婚姻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形的,属于宣告婚姻无效的四种法定情形之一,当事人和其近亲属都可以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但前提是该疾病尚未治愈。如果一方影响夫妻正常生活的性疾病不属于医学上认为影响绝婚和生育的其它疾病,另一方不能向人民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也不会受理,当事人只能通过离婚,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