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这么做,被税务查了,等着罚款+滞纳金吧!
首先,个人收入的计税原则是何时发放何时计税,而不是何时计提何时计税。你只计提但不发,就不能计缴个税。
其次,年终奖若摊到每月工资并发放,应与当月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计税第三,这种做法并不一定是替员工着想的好办法。如果你们单位的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社保公积金后小于3500,即每月不用纳税,那你把年终奖分一部分出来,每月摊到工资里并发放,使每月工资总额-社保公积金=3500,那么不仅每月工资依旧不用交税,而年终奖因为金额减少了也可以少交税,这是好办法。但若你们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社保公积金大于3500,那你应当测算一下:
1、大3500多少,
2、每月摊多少合适。如果大3500较多,或摊的过多,造成每月工资所对应的税率升档,就不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