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口信息系统中曾登记过户口信息,因各种原因被派出所注销户口的。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网上注销轨迹信息、派出所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因派出所工作原因被错误注销户口的),及相关证明(件),填报《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整理成卷宗,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报分(县、市)局审批。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注销户口人员恢复”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批。
二、无户籍人员申报户口。
1、因迁出、注销人员恢复户口,网上无注销轨迹,但能查询到相关原始依据的;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迁移证原件、迁移证存根,及相关证明(件),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填报《恢复户口申报审批表》整理卷宗,派出所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无户籍人员申报”中“恢复户口”模块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2、漏登、漏录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口,网上查询无注销轨迹信息的人员,又无法提供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的;对这类情况,公安都是十分慎重的,需要详细调查核实,严格把关。必须凭本人申请详细说明生活工作轨迹,居(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生活工作地证明、以及其他所需证明(件),社区民警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对其活动轨迹进行详细调查,亲属、知情人作询问笔录,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网上进行查询比对,填报《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审批表》整理卷宗,派出所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 “无户籍人员申报” “漏登人员”业务模块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扩展资料:户口办理流程新生婴儿落户必须提供:⑴ 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⑵ 出生医生证明。⑶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⑷ 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未成年人落户必须提供:⑴ 出生医学证明。⑵ 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⑶ 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⑷ 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未成年人投靠必须提供:⑴ 本人的户籍证明。⑵ 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⑶ 父母亲的结婚证。夫妻投靠必须提供:⑴ 结婚证。⑵ 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⑶ 投靠人的户籍证明。⑷ 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