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性面对家庭暴力要学会保护合法权益 男女平等已经不在是停留在脑海里的概念,随着现今社会的不断发展,男女平等早已是法律中的明文规定。面对家庭暴力的产生女性不应在默默忍受,而是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家庭暴力说不。
二、遭受家庭暴力应当寻求地方妇联或居委会的协调 每个城市的街道,每个乡村的小巷都会有妇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与居委会的存在,而他们的存在正是为了捍卫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面对家庭暴力,寻求合法的维权机构是最好的手段。
三、家庭暴力调解无果应当向诉讼离婚 遭受家庭暴力身体和心思都造成了巨大的损伤的女性,女方有权要求男方进行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规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如爱情确已决裂,调停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景象之一,调停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2、庭暴力或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不好分家满二年的;
5、致夫妻爱情决裂的景象。 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力损害赔偿。在家庭暴力发作时,女性应该及时报警,进行验伤,以搜集对方过错的依据。女人遭受家庭暴力向申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