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行车证、身份证还需要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报废(注销)需要以下资料:
1、填写《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公章等);
4、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号牌;
6、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拓印膜。
带齐这些资料后到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交回机动车,等该公司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后,凭该通知到车管所机动车业务厅领取《注销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