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说的信息,当今社会是对担保物权很重视了,因为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而设立的,因此担保物权的登记有利于债权的保护。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质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