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可以起诉离婚,房屋属于婚前的一方财产,但是婚后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无论一方是否有实际收入)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夫妻平等分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