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咨询的征地补偿款纠纷土地补偿款问题是怎么样的征地纠纷,顾名思义就是在征收集体土地过程中失地农民、村委会、用地单位、政府之间产生的纠纷。这类纠纷特殊主体经常表现为:一方是政府或开发商、一方是农民。我国征收土地纠纷与其它案件相比具有以下特殊性:
(一)当事人双方的地位不平衡。
(二)此类案件人数众多,影响很大。
(三)失地农民最关心的是补偿问题。
(四)国家法律和高层国家机关倾向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五)社会舆论更加的倾向于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
(六)开发商往往会存在违法情节。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