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05月04日,驾驶人李驾驶云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高死亡。事发后,责任人李及时向祥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肇事者李军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而后被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后,李对受害者的赔偿事宜非常重视,随即于20年06月05日预先支付给死者家赔偿金50000.00元(五万元),并积极促成其它民事赔偿责任的进一步协商。20年06月20日,通过自愿协商,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现在已经履行。通过了解,我们得知肇事驾驶人员李上有老、下有小,是其家庭的主要经济之柱。现李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部分已经赔偿,并对其过失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表示了忏悔,作为死者家属,我们对李的过失行为也能够谅解,因此请求有关司法机关在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时从轻处理。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谅解人:高(死者之父)张(死者之妻)高(死者之女)20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