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继承与有形财产继承一样,通常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定的继承方式转移。专利权人死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其所留下的遗嘱并未处理专利权的继承问题,也没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权遗赠给扶养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若死者的继承人有数人时,则可能将一个整体的专利权按平均份额归属于各继承人,此时则发生专利权的共同共有问题,或者将整个专利权归属于一人,由该获得专利权的继承人补偿其他继承人以应得的继承份额的价款。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依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方式转移。若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并在遗瞩中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做了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专利权人生前在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愿,归属于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依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转移。从目前来看,专利权依遗嘱人生前与扶养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移给扶养人的事例尚未发生,但这种情况,至少在法理上是成立的。
4、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组织。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人死后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无继承人继承,也无受遗赠人接受遗赠,这时,该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归属于国家。若死者生前属于集体组织成员的,则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于死者生前的集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