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交通事故死亡,没有尸检作出的司法鉴定是不可以被采用的。
交通事故的尸检报告是法定鉴定机构依法作出的鉴定意见,经鉴定机构盖章以及鉴定人员签名后,即为合法的鉴定意见书;肇事方或被害方是否认领,并不影响其合法性;各方当事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