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做结婚自由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
二、法律上的结婚保护措施有哪些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结婚自由,婚姻法中专门规定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从另一个角度作了必要的补充。
(一)
首先,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结婚基本上是自愿的,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许多财物,以此作为结婚的条件。
(二)
其次,对重婚的理解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包办婚姻中一方逃出去后,另行结婚重婚处理;自然灾害过程中逃灾时家庭失散后另行结婚重婚处理。
(三)
最后,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一定范围内的血亲(因血缘联系而形成的亲属)和患有特定疾病者禁止结婚。禁止结婚的血亲分为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我国婚姻法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也不得结婚。另一类是近血亲,即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