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一、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没有用一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答案是有用的,新司法解释划出了两条线:一条是年利率24,另一条是年利率36。这两条线把民间借贷分成了三个区: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司法保护
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2436之间的,不保护也不反对
3、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从上面可以看出,无论是央行的规定,还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都没有对高利贷进行定性,没有直接认定高得贷违法。最大的惩罚,就是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约定无效。二高利贷还不起,还要还吗利率超过36,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还钱。本金部分肯定必须要偿还。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当然,如果高利贷的合同无效,可以不用还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二、向学生发放网络贷款合法吗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随着网络借贷快速发展,一些2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导致高校学生受不良网贷平台的诱导过度消费,陷入“高利贷”的陷阱。《通知》明确,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评估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潜在的风险,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校园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通知》发布后不少高校网站挂出相应公告,对学生贷进行警示。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研究总监郭大治表示,在我国的工商登记中,没有网贷业务。网贷业务之前是“三无状态”,没有监管部门、没有规则、没有门槛,从监管上是真空的状态。去年年底,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界定了网络借贷的概念,明确了监管方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地方金融办负责风险防范与处置。该《办法》作出了18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先是通过网贷机构规范自身行为、行业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等净化市场,所以现阶段对网贷的监管还未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