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侵害家畜的野生动物是否在当地《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草案)》的致害补偿范围,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问询相关赔偿标准。各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草案)》中规定,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野生动物”)是指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国家保护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假如家畜受国家保护的一级野生动物或者二级野生动物侵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赔偿。假如家畜受非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物侵害,则得不到赔偿。各省市和地区《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的范围和标准都不同。以山西省和云南省为例:
1、山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野生动物造成家畜家禽、农作物、经济林木损害的,补偿金由省级财政负担50%,设区的市级财政负担20%,县级财政负担30%。
2、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对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员在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放牧的牲畜,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外有专人放牧的牲畜以及圈养、归圈的牲畜造成较重伤害或者死亡的,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造成财产损害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金按照当年的政府补偿费用与实际损害总额的比例计算,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年年底前确定具体的补偿金数额,并及时给付受害人。受害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预支部分补偿金,年终结算。政府补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省财政和地、州、市、县财政各负担一半。省对地州市的年度补偿经费一年一定,包干使用。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补偿申请书申请程序: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受害人要求取得政府补偿的,应当保护现场,并在受损害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乡(镇)林业工作站或者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递交补偿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