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2014年开始适用的最新的公司法对于无形资产增加注册资本已无比例上的要求。t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八十三条(针对股份有限公司),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知识产权。《公司法》第二十七条(针对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从其规定,核实财产、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也可以用实物,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