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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与股本转让有什么区别

帮助5人 4.6w浏览 匿名 2020-11-30 广东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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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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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上述规定属于常见的股权买卖的股权转让形式。
    全文
    10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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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权与转让公司有什么区别吗?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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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盗窃罪与侵占罪认定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解析:
盗窃犯罪是以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权益为核心特征的违法行为,其通常表现为通过秘密手段盗取价值较高的公私财产或多次进行此类行为。
而侵占罪则是另一种同样具有非法获取他人财产权益性质的犯罪行为,具体来说,它包括了将他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他人遗留之物、以及被他人隐藏起来的物品非法占据为己有,并且数额较大且拒绝归还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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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与转让区别是什么
股权收购和股权转让的区别在于,股权转让一般是股东之间或者股东向第三方转让本人股权,而股权收购是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要直接收购公司的股权,股权收购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达到对公司的控制权,而股权转让的目的相对来说就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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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项目合同金额和注册资本要求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将现行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
这意味着,除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议另作规定的情况外,已废弃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必须在公司正式成立后的两年时间内全额缴纳出资,以及投资公司需要在五年之内完成全额资金缴纳这样的严格要求;
取而代之的是允许公司股东(发起人)自行约定他们愿意缴付的认缴出资额、出资的方式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个性化选择的出资期限等等这些内容,然后将这些信息完整地记录在公司章程之中。
接下来,我们还将适度放宽注册资本登记的条件。
但是,如果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特殊指令对此类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情况下,我们仍然会按照其规定执行。
此外,我们已经废除了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分别设定为3万元、10万元以及500万元的硬性规定;
同时,我们也不再对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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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股权转让和股份转让
一、定义不同。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人转让其股权的行为。股份转让是指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权所有权的法律行为。二、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三、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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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买车没给我绿本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绿色登记证须在成功投保后,且已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所有相关税费,并完成机动车注册挂牌程序后方能领取。
因此,若您在全额购车过程中未获得绿色登记证,应审视自身办理的车辆手续是否存在缺失环节,予以完善后便可前往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进行领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通过电子数据核验相关证明、凭证的,可以免予提交: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不含拖拉机运输机组)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申请登记时,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或者无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个人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作为机动车管理人。
申请登记公路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货运等使用性质为营运的机动车,应当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提交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使用性质证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对于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者20座以上大型载客汽车,或者校车,或者消防救援车辆、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予登记;
已经登记的,不得转让给个人。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自用大型载客汽车的具体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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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是:资金受让方不一样、是否增加资本不一样、新股东和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不一样、决定的人数不一样以及是否缴纳税务也是不一样的。公司增资也称公司增加资本,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以及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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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起诉股东履行股东会决议的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针对那些未尽到义务的责任人,有关方面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
此过程具体分为四个步骤:
首先,需由相关当事人启动并催促义务人尽快履行自己应尽之职责;
其次,若义务人未在既定时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责任,则该当事人可以提出书面请求,正式向法庭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
随后,法院将受理此类申请并对其进行严肃审查,同时向被执行对象发送具有法律效力的执行通知;
最后,一旦法院认定强制执行符合必要程序要求,便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手段,以确保法律规定的权利得以切实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合同的终止就是合同的解除,二者有区别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之间的主要差异在于其各自具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它们所带来的法律效力有所不同。
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它能够将合同关系追溯至过去并消除,并且产生一种恢复原状的效力;
然而,对于合同终止的情况,其仅仅是为了消解现有的合同关系,并且仅会对未来产生影响,并不涉及到恢复原状这一步骤。
其次,它们所适用的范围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合同解除往往被视作是针对违约行为方所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
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而言,合同终止事件的发生常常仅限于合同一方出现了违约行为。
尽管这种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同样可以适用于非违约行为方,但是其主要的实施场景还是围绕着违约行为展开。
最后,在合同完成以后,当事人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是通过抵销、混同等方式来实现合同终止。
从这个角度来看,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相较于合同解除要更为广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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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收购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有股权转让一般是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拥有该公司股权的人员或者是其他人员。一般股权转让不一定能够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而股权收购可以获得有关公司的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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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上海静安区对于帮信罪的管制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这种情况确实相当严重。
当个人因涉嫌刑事罪行而被实施刑事拘留之际,便意味着其正面临着严重的刑事法律风险。
特别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以及相应技术手段的框架下,一经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被追究刑事责任乃至最终被判处刑罚的可能性极高。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决定实施拘留之前,已经掌握了一定程度的证据材料;
而在拘留之后进行的侦查工作中,更有可能进一步转化为逮捕,从而展开更为深入的调查。
因此,一旦个人遭受刑事拘留,绝不可抱有任何侥幸心态,务必立即寻求专业刑事律师的咨询与协助,以便获得专业的援助,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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