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发逮捕决定书多久能宣判是不一定的,要由根据具体的案件审理情况来确定。 但是,在《刑事诉讼法》中,但办理刑事案件有一个总的审限规定,应在所规定的审限内下达判决。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人民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后,人民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