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的问题,应区分来看:
1,如果当事人是有的经济能力(有工作等)及房产等的,一般是不能把户口落回父母的户头上的;
2,如果当事人能提供无业证明,及无房产等相关证明的,一般可以进行户口直系亲属投靠;
3,因户籍政策是地方性的政策,当事人应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