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在提交的时候被前台发现,所以就会说资料不合格退回给你,那就问题不大。要是递交上去后发现的话,工商局会根据情况做如下处罚:
1、根据《公司法》第212条
第二款“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
2、对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4、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登记时被发现,你改正即可,如果已经注册登记结束取得营业执照,那就麻烦了,按照《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