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企业盈利的多少与企业偿债能力的强弱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企业的偿债能力的强弱主要还是看该企业在短期内要偿还的债务,有多少短期内可变现的流动资产可抵债。由于会计利润是遵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计算而得出的。因此,盈利的多少就不能与得出盈利结果当时的流动资产数量等同起来,也就不能与企业的偿债能力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衡量企业偿债能力强弱的指标有两个:一是,流动比;二是,速动比。
1、流动比=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应收账款) 对一般企业来说,流动比值在2以上说明企业有偿债能力。其意义为流动资产是流动负债的2倍,即使有些流动资产市值有缩水可能(譬如存货中有呆滞的物品,应收账款中有坏账、呆账等)也足以能偿还即将到期的债务。 对一般企业来说,速动比值在1以上说明企业有偿债能力。其意义不言而喻,流动资产中去掉了存货和应收账款,目的就是将流动资产的水份挤干。这样百分之百的可变现资产1倍于即将到期的债务,就自然没有债务危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