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对相似商标侵权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二是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五是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认定商品侵权的过程比较麻烦,不能一概而论的是,不是所有相似商标就是商标侵权,如果您还有什么不够了解的地方,可以电话向我咨询,如果要起诉您所描述的商标使用人的,也可以联系我,委托我给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