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在执行程序中收取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在执行到的财产中优先列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缉敞光缎叱等癸劝含滑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