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婚前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法律依据

帮助5人 4.3w浏览 匿名 2020-12-03 辽宁丹东
问题相似?试试立即获取解答吧~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法律意见】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包括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六条 【计划生育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全文
    12 2020-12-03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58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婚前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键咨询
  • 大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沈阳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7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5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2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4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0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3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8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1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铁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5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8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锦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辽阳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8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营口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2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阜新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5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7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6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盘锦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1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抚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本溪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7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丹东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鞍山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5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沈阳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南通156****832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642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61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共有财产投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收益也算是其中的一部分的。以一方婚前财产为例,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哪些情况下会成为必要共同被告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必要共同诉讼人主要存在以下三类法定情形:
首先,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者私营企业借用集体企业之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在诉讼过程中,这些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者私营企业及其所属的集体企业应被视为共同诉讼人;
其次,若营业执照上所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相符,那么,以业主及实际经营者作为共同诉讼人;
最后,当企业法人进行分立时,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产生的争议,分立后的各个企业法人均应作为共同诉讼人。
关于共同诉讼,主要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必要的共同诉讼。
这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超过两人,且参与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具有共同性,人民法院必须将案件合并审理的诉讼类型。
这种情况下,各诉讼标的必须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各诉之间具有紧密的关联性,因此,人民法院无法将案件拆分成多个案件进行审理,只能进行合并审理。
如果原告在起诉时遗漏了被告,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原告补正。
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当事人被称为必要共同诉讼人。
例如,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的两人以上对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表示不满而提起行政诉讼时,他们就构成了共同原告;
第二,非必要的共同诉讼。
也被称为普通的共同诉讼,这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人数超过两人,且参与诉讼的同一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可将案件合并审理的诉讼类型。
此处所提到的“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相同,或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相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问题没解决?试试问律师吧~
精选本地好评律师,为您提供1对1专业解答
立即问律师
保险理财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什么
保险理财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是《婚姻法》,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理财产品不同于其他的保险,是通过购买该份保险就直接可以获取收益的,但前提条件是此份理财产品是结婚以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武汉产假天数如何依据法律进行规定和保障
[律师回复] 解析:
湖北省的产假天数并非143天,而实际上是128天。
这是由国家法定的产假98天以及湖北地方所提供的产假30天相加得出的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女职员在生育过程中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还能再额外休假15天;
同时,依照湖北当地的相关法规准则,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其女方将额外获得产假30天。
因此,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湖北则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30天,总计为128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
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9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财务侵占4万发现后归还会受到什么处罚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员工因职务侵占而触犯刑法被立案调查,即使其已主动返还所侵占之财物,仍难逃刑事责任;
然而,主动偿还财产可作为量刑时的重要考虑因素,有助于减轻刑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应属于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则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涉案金额达较大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须缴纳罚金;
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而对于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也必须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基层法院移交中院查封财产法律程序如何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案件被公安机关提交至检察机关之后,检察机关将对案件的所有相关资料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
若经审查发现案件符合起诉标准,检察机关便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在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做出裁决。
通常情况下,这个期限为1个月,对于较为复杂或重大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半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需要对案件的管辖权予以变更,那么自新的人民检察院正式接收该案之日开始,便应重新开始计算审查起诉所需的时间。
当人民检察院发起对被告的诉讼请求时,其基础条件通常包括两项重要内容:
首先,犯罪嫌疑人犯下的罪行必须已经被全面调查清楚,同时所提供的各项证据也必须真实可靠且充足有力;
其次,依照法律规定,被告人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婚前财产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从《婚姻法》第十八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对这部分婚前财产有特殊约定,否则原则上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处理。自然日后若是夫妻离婚,这部分财产也不能要求进行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业委会擅自动用公共收益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的合法使用规定如下:
首先,在扣除了合理的运营开支后,所有剩余的公共收益都应归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享有;
其次,如果对于公共收益的使用已有具体的约定或协议,则应当严格遵循这些约定或协议;
若并无任何相关协议或约定,或是约定内容含糊不清,则应该根据每位业主私人拥有的物业部分的总面积所占比例进行相应分配;
再者,所有公共收益的主要用途应是优先用来填补某些特定项目方面的维修基金之缺口,当然,在没有其他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亦可根据业主大会的最终决策来安排其用途。
如果业主们发现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自我管理执行机构或者代理记账机构存在任何违反本小区相关管理规约、业主大会相关约定的行为,他们有权向当地街镇或房管部门提出投诉,同时,业主们还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45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1w人正在咨询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依据是婚姻法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财产分割范围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法院判了离婚还需要领离婚证吗有何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法院的判决被视为与离婚证等同,故而在完成了法院的判决程序之后,便无需再次去民政局申领离婚证书。
我国现行的离婚法律制度主要体现为两类不同的途径。
首先是协商一致的离婚方式,其中包括夫妻双方均赞同这一决定,而后共同前往民政局进行相应手续的签署和办理,以换取离婚证件。
其次则为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以达成离婚的目的,最终取得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其所产生的法律效力都是相同的。
因此,对于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当事人来说,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已解除,此时只需携带法院的判决书至民政部门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3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8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依法界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通过《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我们了解到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了,婚后取得的工资报酬、奖金收入。结婚之后获得的生产、经营收益。结婚之后一方因为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部分。婚后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因为继承、赠与等所获得的财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广州离婚时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所述:
第一,在绝大多数情况之下,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各财产,伴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进行分割处理,若因未能达成共识导致协商破裂,则需注意,任何一方的私有财产均不能被随意分割。
在此基础之上,共同拥有或者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应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并遵循保护未成年子女、女性以及无过失方权益的基本原则进行裁决。
第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对象必须是已经明确归属于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三,除上述两点之外,还有其他相关法律规定需要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9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