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首先,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人民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同时,离婚,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其次,该案例中“先提出离婚者吃亏”的说法,没有任何依据,属于道听途说,不要相信。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诉讼费可以申请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