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间费用科目的当期发生数据应记录于借方,如产生贷方发生数的一般应以负数(红字)计入借方,以免影响结转及数据的统计分析。
2、因而,为明晰账务处理,建议对于当月产生的贷方数据重新以借方负数记账,月末,则按照借方余额直接进行结转。
3、应该将贷方发生数403.44元,以借方负数记账,即借方有两笔数据144以及-403.44,则借方余额为-259.44,结转时,以贷方-259.44结转入本年利润,即借记本年利润-259.44,贷记财务费用-259.44,科目汇总表的数据与账面记账数据一致进行体现。结论:请按照交流之原则进行操作,不断进行实践并予以检验,以保证账务处理的完整准确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