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身份证不可以只带一张户口纸,要带完整的户口本。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要求: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扩展资料身份证办理流程:
1、派出所发放《申领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通知单》,通知公民到所辖派出所进行二代证人像信息采集并办理二代证申领手续。没有收到通知单的公民持原(
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
2、拍照地点:数码照相人像信息采集室(相片拍摄室)。领证公民凭所发的《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通知单》,携带原(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人像采集信息室拍摄数码相片。相片要求:着深色服装,不准穿着法定制式服装或浅色衣服,常戴眼镜的公民应戴无镜片眼镜。相片要求真实反映领证人容貌、特征、不得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
3、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户口。领证公民携带有“已照相”记载的申办通知单、户口簿、原(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窗民警核对,民警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经确认身份内容无误后,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中签名确认。
4、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二代证手续。公民在核对户口后同时办理申领手续,确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填写无误后,在申领表上签名确认,缴交工本费后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60天内即可领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