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可以判给父亲吗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夫妻离婚两岁以下的子女可以随父生活的情形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指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夫妻离婚后,不管子女判归父方还是母方直接监护和抚育,另一方仍有按期支付抚育费抚育子女的义务和行使监护子女的责任,同时享有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