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当地房屋附属地下车库共有四大类:可以取得作为民防工程的地下车库的所有权。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开发商可以转让和出租。但由于该《管理办法》没有规定作为民防工程的地下车库所有权人其出租期限有多长,有的开发商就打起了擦边球,出售使用权70年,这等于是变相出售产权。项目附属的地下车库应优先满足本地块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购买、租赁。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地下车库,在预售期间仅可预售给本地块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显然,该规定并未禁止车位不可出售给小区以外的购买人。不过如给小区外投资者抢占后再高价出租或出售给小区内有实际需要的业主,显然小区内业主的利益将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