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十六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三、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