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的程序:
1、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2、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3、派出所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4、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扩展资料:离婚后户口可以直接迁回原籍或者直接迁到常驻地,如果要迁到常住地的,则有两种方式:
1、 自立门户:由于户籍政策的不同,自立门户的条件也不同。一般需要有独立的房产,且要符合当地公安门户发布户籍条件才能落户。
2、再婚后的迁出:如果离婚时没有迁出,可以等再婚的时候迁出,直接将户口落到再婚的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具体的方式还要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