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贷款银行留存”文本(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房屋权属登记机构(或交易管理中心)”留存联(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1份、复印件4份)。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5份〈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复印含户号页〉)。
(4)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5份)。
(5)如有其他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应提供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各5份)。
(6)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在办理贷款时当场签具单身声明(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
(7)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各1份)。
(8)如申请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