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咨询的是买卖合同纠纷
1、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若您与对方的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那么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还是合法存在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况且根据您的描述,你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交付货物),对方且接受,所以合同还是成立有效的。
2、现在您已经向对方交付了货物,那么该客户应该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现在对方已经拖欠了一年,构成严重违约,您是可以要求其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的。
3、因为您手里是有欠条的,相对来说是比较好起诉维权的,但是要注意诉讼时效,因为您说已经拖欠一年多了,那么您可以再打电话是录音,因为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约定了支付期限的,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你们没有约定支付期限,从你催告之后对方不还之日起计算。当然,若您中间催告过,自催告之日起重新起算,但是要保留催告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