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单位犯罪,是新刑法在犯罪主体分类上的一大突破,其对日趋增长的单位犯罪予以刑事处罚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由于我国存在多种经济体制形式,单位的客观表现形态也不尽相同,有名为单位实为个人,有名为个人实为单位,还有单位和个人均难以区分的混合体。因此,相关司法部门在对单位犯罪主体是单位还是自然人认识上分歧较大,有时甚至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对此,我们认为,对于犯罪主体的准确确认是单位犯罪能否成立的核心和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