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索赔工期,但不能费用和利润。理由:根据DC条文规定:
1、政府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商不承担责任。政府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不属于承包商风险,承包商不承担延误责任。
2、承包商可以要求延长工期,但是不能索赔费用损失与利润。因为该风险是由于政府原因引起,即不属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如果完全让一方承担责任,显然不公平,因此,规定承包商自己承担费用与利润损失,而业主承担工期损失,二者分担第三人带来的风险。故,工期是可以向业主索赔的。但费用和利润一般不能索赔。除非政府下达的停工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可以向业主索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