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最好的方式就是双方能够达成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仅效率高,而且后遗症少。如果起诉到法院,诉讼时间长,效率低,如果另一方坚持不离婚,又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一般很难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可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就大大增加。如果女方坚持要离婚,可以同男方分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