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能使用担保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其担保人的公积金账户不受影响。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影响:
1、风险:如果你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人,那你将从此与被担保人一起承担公积金贷款一切风险的连带责任。被担保人不偿还贷款,或逾期未偿还,都是由你作为连带责任人先予以偿还该贷款。
2、影响:一旦你同意担保了,
首先,你在没有解除担保责任前,自己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其次,如果被担保人违约未能偿还公积金贷款,立即需要你负连带偿还责任时,同时还影响到你的银行信誉。哪怕你代为偿还了该贷款,也对你今后进行银行贷款等造成一定影响——你已经有了不能及时偿还贷款的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