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贪污罪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否则不成立贪污罪。一些高校刑法学教科书也将犯罪对象是否属于公共财物,视为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关键之一。
按照传统观点,再结合刑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贪污罪的对象应当包括这么几种:
(1)国有财产;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3)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4)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前面和你解释了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什么,但是你朋友的情况是能够判刑的,除非他能够证明他对于领导的贪污行为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