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第一审程序 具体步骤,第一是庭前审查,所谓庭前审查是程序性审查,法院并不实质性审查,即法院受理案件时不审查被告人是否有罪。一般法院的程序性审查内容包括: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审查的方法是书面审查,法院在七日内审查完毕。而如果是简易程序是三日内审查完毕。法院审查后的处理一般包括四种情况:决定开庭,要求补充材料,不予受理,法院终止审理。第二是庭前准备。第三是法庭审判,包括:开庭;法庭调查,他其中程序还包括: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发表意见;讯问被告人;向被告人发问;补充:
审查核实其它证据。第四步是被告人最后陈述,第五是评议和宣判。整个第一审刑事诉讼程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