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均有10万件以上的专利申请,其中大部分是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那么,这两种专利含义是什么?它们之间有什么关系?最基本的一点是:这两种专利的保护客体都是具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平常遇到的大部分产品都有固定的形状,如各种设备、工具、五金制品、服装、家具、家用电器、门窗等等,不计其数;而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既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也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它们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就是说,液态的、气态的和粉末状的产品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如各种涂料、防水剂、洗涤剂、洗衣粉和润滑液等等。
对于具有固定形状的产品,既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产品的内部形状、构造、内部连接关系、零配件、电路的工作原理等都可以通过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来取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