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只是商品房二次抵押贷款流程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房产二次抵押,简单来说就是将已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再次抵押给他人。我国《物权法》第199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这即是说,即使你曾将自己所有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仍然可以将该房屋抵押登记给他人用于融资,只是在抵押财产被拍卖、变卖时,在清偿顺序上有所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