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依照我国目前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及趋势,包括公立医院医生、公办学校教师在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都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而且即便是在编,只要不称职或符合相关条件,单位同样有权辞退。注意,现在的事业单位录用也是采取合同制,并没有铁饭碗一说,尤其是名校更为普遍。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