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医药费由全额承担,不需要个人和亲属负担,对于确有必要服用的药物,可由检查批准后转交罪犯本人,并由狱警安排按规定服用。
法律依据:
《法》
第八条 国家保障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
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批准、检查。
第五十四条 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